《食品安全法》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爱狗本没错,认为警务人员做法不当而去为狗维权,也在人们的接受范围之内。但是,这么多人去围攻一省的驻京办,影响驻京办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这就有点超越了法律的底线,超越了合理、合法表达维权诉求的范围。在这些“爱狗人士”眼里,似乎只有狗,而没有人、也没有法律。
《上海通过"养老立法":尊重习惯、弥合"数字鸿沟"》忙完了一中午,万佐成感慨:“我们这里每天都有新来的人,也有老面孔离开后不再回来。很多患者家属和我们成为朋友,当你发现有熟悉的人不再出现时,很可能就是他们的亲人已经去世了。而那些要为活下去而努力的人,还要回到这里为家人做饭,好让生命得以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