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完成一次消费支付,你可以把它视为个人隐私,但这同时也是服务商的一次服务过程,是经营记录的一部分。这种情况下,大数据与个人隐私是交叉的。”沪江网法务总监林华告诉记者。但截至目前,大数据挖掘的法律边界并不明确,哪些信息类型可以被互联网平台搜集和提供给第三方,哪些情况下将被视为侵犯用户隐私?立法与执法环节都还未能跟上商业环境的新变化。
对性侵儿童问题,苏文颖认为全社会要形成儿童保护的理念,不能孤立、割裂地看,应放在儿童保护的大框架内。《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应保护儿童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忽视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剥削,包括性侵犯。
《陕西蔡永宏等29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首犯被判刑25年》苏文颖指出,虽然联合国文件中使用了“儿童色情”一词,但现在国际上倾向于用“儿童性侵制品”替代“儿童色情制品”,国际刑警组织也建议使用这个术语,这也是为进一步强调这类制品的制作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对儿童的性侵害和性剥削行为,不宜用成人化的“色情”一词描述。




